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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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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0 09: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湖南桃源莫家台 于 2013-10-29 20:10 编辑

莫淡云(1916年-2012年),女,湖南省长沙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佛教信徒。[1][2]。夫籍绥远省托县。为清末四川提督莫缙卿先生之孙女,父莫光国清末一品荫生,母周太夫人为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科进士翰林院翰林周渤之胞妹。
生平
莫淡云毕业于武昌高等师范,历任中学校长丶教员,中国国民党绥远省党部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委员丶绥远省妇女会理事长丶绥远妇女月刊社社长丶绥远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妇女干部训练班主任丶立法院教育委员会召集委员等职。革命实践研究院十六期丶党政军联合作战研究班四期结业,中国国民党绥远省党部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委员,绥远省妇女会理事长,绥远省陕填党部执行委员,绥远省训团妇干班主任,绥远女子职业学校校长,革命实践研究院辅导委员兼通讯研究部第二室主任。
莫淡云信仰佛教抗日战争时期,领导绥远省妇女开展了慰劳丶服务丶救济丶宣传等工作。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当选立法院立法委员。后赴台湾。在台湾被聘为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民国五十七年(1968年),代表中华民国参加在马来西亚举行的“世界佛教徒友谊会第九届代表大会”,并当选“世界佛教青年会”副主席。民国五十八年(1969年),代表中华民国出席在西贡举行的两个世界性佛教会议,会后到新加坡泰国香港印度等地考察。
2012年,莫淡云逝世,总统明令褒扬。
总统令
立法院前立法委员莫淡云,孝慈谦抑,慧性闲雅。少岁卒业湖北武汉高级师范学院,琢玉敷教,乡闾扬芬。红羊浩劫,流离颠沛,爰追随政府南迁西进,投身幼儿教育志业,参与慰劳救济事宜,干练敏赡,当坚弥奋。宪政伊始,百废俱兴,旋膺选第一届立法委员,严谨监督行政部门,周密审议预决算法案,执言守正,谠论建白;开物成事,创制多方。长期躬诣教育委员会,研拟增设大专院校,厚植高等教育内涵;数度远赴欧美考察,裨益教育政策厘订,迭邀嘉纳,吐旧容新;通观全局,渊猷深运。嗣应聘立法院最高顾问,勋华令誉,身退有荣。平居悉力弘宣佛法,落实社会教化,移风易俗,达人兼善。综其生平,时艰着淑世之才,议坛识声徽之美,絜行懿德,女宗流咏;懋绩靖献,矩范同钦。遽闻上寿辞世,人瑞国珍,应予明令褒扬,用示政府笃念芳贤之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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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0 21: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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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0 23: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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